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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8

一、征求意见稿公示概况说明

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现有再生水厂厂区内,已委托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编制完成了《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银川苏银产业园在规划环评阶段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本再生水厂扩建项目属于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通过的《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要求的必须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1229日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办法中三十一条进行相应简化。

本次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一次信息公开,公开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yvZIZBdJ1seFq5zq9314w

提取码:AL0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BJ9dw630GnX1Ys0kt1PkA

提取码:AL0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951-8886518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京河大道与如意街交汇路智慧产业研发大厦8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满工 联系电话:010-64173699 邮箱:396688189@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707A

六、公众提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3518~2023524日共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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