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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参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0

受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苏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概况及评价目的

(一)规划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为用地调整后的苏银产业园区域,分为横城片区和景城片区,规划范围图见图1

横城片区:四至边界为五虎墩路、305省道北侧绿化带、滨河旅游大道和长城南侧150米保护界线,用地面积为8.5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5.45平方公里。

景城片区:四至边界为骏驰大道(G244线)、长城北侧150米保护界线、滨河旅游大道森林防护区和红一矿与万亩葡萄园交界处,用地总面积45.05平方公里,用地规模31.06平方公里。

苏银产业园调整内容,主要为原横山片区9.7平方公里用地调出,长城南北两侧共9.7平方公里用地调入。将五虎墩路以北、长城保护范围以南的部分用地纳入横城片区统一规划,长城保护范围以北的部分用地属于景城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不变。

1 苏银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图

发展定位

苏银产业园区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聚集区、东西部产业转移协作示范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智慧园区先行区为定位,以新能源(钠盐电池、锂离子电池、电芯储能),医疗健康(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电子器件、智能硬件设备)为主导产业,园区范围内限制发展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有色产业。

)评价目的

通过对园区本轮规划方案的评价,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等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累积性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完善产业园区管理方案并细化环境准入要求,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及评价重点

(一)评价重点

1、园区发展回顾评价;2、规划协调性分析;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4、资源生态环境要素影响分析;5、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二)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初步确定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三、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京河大道和如意街交汇处研发大厦10

邮政编码:750001

联 系 人:赵润博

联系电话:19995178564

电子邮箱:6167304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A711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赵一玮

联系电话:13691467965

电子邮箱:8140125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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