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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6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及其它国家环保法规要求,现对银川上实环境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区城府南街东、元通路北侧,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处理生活污水。现根据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需接纳园区工业废水,本次将一期工程改扩建为工业和生活混合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规模仍为5万吨/日,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送入后续中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的进水端增加事节池在生化池前端增加水解酸化池增加碳源投加系统,增加一座改良AAO在二沉池后增加混凝澄清单元,增加臭氧催化氧化单元等。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意见可反馈至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环评公司,具体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银川上实环境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斌13995177539电子邮箱:1337607367@qq.com

(2)环评公司: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09513060573/7153458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http://www.nxshhky.com/news/class/index.php?page=5&catid=86&myord=dtime&myshownums=9&showtj=&showdate=&author=&ke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链接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电子版,填好后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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